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日生效

日期:2025-10-16 浏览:

https://content-static.cctvnews.cctv.com/snow-book/index.html?item_id=12551394644337739405 toc_style_id = feeds_default track_id = 817C98BE-EA49-4AC5-8D56-9A64F7B0FCEC_78211118601050505050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明天(10月15日)正式实施。为了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挑战和人民经济关切,这部法律已经三改。通过系统升级,为市场公平竞争安装了合规“安全阀”,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针对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新形式,新法第十三条专门助推网络竞争政策。运营商明确禁止古米特数据、算法、平台政策进行三类行为:一是强制重定向、恶意联合等行为。干扰其他运营商服务的正常运行;二是不正当获取、使用他人持有的合法数据;三是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测试、恶意退货等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这意味着“流量劫持”、“窃取数据”、“网络喷子”等热闹行为将面临直接的法律规制。保护中小企业,打破“大企业霸权”和欠款现象。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重点针对“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户”问题。新法第十五条明确禁止大型企业滥用职权,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或拖欠账户。该规定直指“大企业”等培训中的不公平交易奇观“验收标准的变化”。为中小企业创造了更加平等的竞争环境,为中小企业维权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在直播平台上,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商家“跳球”的现象,比如一些小服装品牌,其商标和名称与知名品牌非常相似,或者包装某些食品和饮料,与一些知名品牌只是一个词不同。这些行为导致消费者进行虚假购买,而真正的企业则面临着品牌形象受损、市场份额爆炸的问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市场上屡禁不止的“大众品牌”、“搭便车”规定,尤其是网络直播间的混淆视听行为,做出了更加详细、明确的规定。直播开启在各个网络客房平台上,“知名品牌”已经通过各种侵权行为形成。一类是附加知名商标来吸引流量。在某直播间,记者发现该电商直接在短视频中打入知名“SWAN”商标来吸引流量。直播间里也布满了品牌标志。这种行为在电动家具、手机、化妆品等领域最为突出。还有一种现象是模糊的文字误导消费者。比如“从渠道到专柜买货无压力”、“知名主播同款”等成为高频言论陷阱。也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性规定的重点。高丽娜 副主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这次修改增加了一些规定:F第一,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新人具有特定影响力的媒体账号、应用名称或图标。其次,不得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商号,并将他人的姓名、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导致人们误认为是他人的产品或与他人有特定的联系。还禁止您帮助他人进行混乱的工作。针对混淆和假冒现象,第七条对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图标等标识新增保护,并明确将“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导致产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列为混淆视听的行为,回应了治理电商平台“流量操纵”乱象的需要。新法有规定杜绝“虚假评论”“低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精准的法律回应了民生和市场关切,比如祛除“虚假分析”的顽疾、防止“参与”恶性竞争等,在新法中都有明确规定。“看评论下单”是不少消费者的网购习惯,但虚假评论早已形成 行业中的彩色连锁。浙江丽水警方曾查处一起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诈骗案。该犯罪团伙通过软件开发了超过2000万条虚假交易记录,为国内5000多家家电商提供“热销”假象。一些企业甚至发布恶意负面测试,通过购买竞品来打压对手,严重误导消费者决策。新规第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论,第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平台不得教他人进行虚假评论。同时要求平台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形成“平台自查+监管管理”的双防线。此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国”还将杜绝“异口”竞争,防止消费者陷入“低价真香”陷阱。近年来,充电宝行业出现了“2万毫安时14.5元包邮”的低价,这是由于电芯等原材料偷工减料,引发多起公共交通火灾事故。茶产业“1元奶茶”推广让中小企业陷入困境。“不参与就会失去流量,参与就会亏钱”。新法第十四条专门解决了平台“低价介入”问题,并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平台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市场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查处低于成本销售、干扰采用的传统行为。主编:张炬 发言时请遵守新闻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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