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人民法院有“鸟鸟”调解室“算了”8个月

日期:2025-11-23 浏览:

法官启动争议 楚天都市报集木新闻记者孙婷婷拍摄“蒜头鸟”工作室宣传墙 楚天都市报集木新闻记者孙婷婷实习生詹罗涵扮成绿娃娃,用武汉话说“蒜头鸟,蒜头鸟,不容易”。你能想象这一幕发生在法庭的调解室吗?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湖法院”)设有一个名为“蒜头鸟”的调解室,迅速引起广泛关注。 11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探访了法院现场。一进门,就看到了这个特殊的房间——墙壁上画着两只疯狂的“大蒜鸟”,气氛轻松友好。 “鸟鸟”一词源自武汉方言,意思是“算了”,常用来鼓励、化解矛盾。网友们创造了“鸟鸟”文化创意娃娃,被网友称为“太平鸟”。今年3月,南湖法院巧妙利用这种流行方言打造“鸟调解室”,旨在引导当事人以轻松友好的方式平静沟通,促进纠纷高效解决。据法院院长杨杰介绍,“蒜头鸟”工作室目前核心成员有四名法官。调解室成立以来,已成功办理案件500余起,成为当事人层面化解矛盾的一张“热门名片”。两个年轻人因房租问题发生争执。 “鸟鸟”娃娃打破了僵局。调解室成立不久,商人王先生就带着一份诉状找上门来。他将房东陈先生告上法庭。原因是王先生向陈先生转租了部分空间用于教育培训。但由于陈先生未能付款按时把租金交给楼管,管理方要求王先生立即搬走。陈先生接到投诉后情绪非常激动。他认为王先生不应该直接起诉。他还指出,王先生带人到他的其他营业场所寻衅滋事,严重扰乱正常经营。因此,他还坚持向王先生反诉,要求赔偿损失。审判长曹云阳在审查实质内容时,发现双方诉状的陈述存在问题,首先指导双方修改完善。沟通中,他了解到其中两人是“95后”创业者,于是建议他们尝试调解,以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但每次见面,两人总是争吵不休,气氛变得紧张。曹云阳并没有放弃。他根据证据帮助双方分析利弊、计算得失、d 解释判决可能产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引导他们认识到谈判是最好的解决方案。渐渐地,两个人的思绪都放松下来,但还是不愿意坐在一起说话。 “当我看到他们当时都是孩子时,我们就在他们每人手里塞了一个‘鸟鸟’娃娃。”曹云阳回忆道。当娃娃发出童趣般的“蒜头鸟,蒜头鸟”的声音时,紧张的场面立刻被打破,双方的表情都大为放松。最终,在曹云阳的引导下,王先生与陈先生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曹介绍道:“蒜头鸟”玩偶就在那里。多方了解法律原理后,才真正“一步到位”。借助这种轻松的热点话题,往往可以打破僵局,解决纠纷。涉事各方送“大蒜” 今年9月,武汉市民丁先生送来了写有“负责任”的横幅“调解止战,‘蒜蒜’促团结”向南湖法院曹云阳解决了持续多年的房屋拆迁利益纠纷,大团圆结局。此事起因于四层楼拆迁补偿纠纷。2005年,徐女士将自建房屋三层及以上卖给丁先生,并约定今后如果拆迁,房屋面临拆迁,丁先生就拆迁单位的赔偿达成了协议,费用超过120万元,但徐女士提出异议,并声称拆迁款全部属于他。2023年,丁先生要求确认原协议有效,但由于地形的性质,丁先生于今年3月败诉。今年,丁先生再次指责,要求徐女士得到拆迁应有的好处。该案目前由南湖法院调解员处理。耐心引导双方坦诚沟通,法官依法依理讲法,指出徐女士明知合同履行存在障碍仍同意履行,构成信任利益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多次沟通,女士同意了。徐先生介入,但两方在价值观上仍存在差异。但双方初步就付款时间和金额达成一致:是卖方要求先解冻付款,而不是买方。他们担心封锁解除后卖家会搬走房产。双方互不信任,达成的调解协议面临“搁浅”的危险。面对这个问题,法院院长杨杰、法官曹云阳正在联系法院执行局,利用会议资料直接减少保留资金以履行调解协议。本案成为首例采用该方法的案例。 9月27日,丁先生顺利收到货款,该纠纷不构成“有害情形”。相反,“鸟鸟”调解室的影响力逐渐从法庭扩大到社区。今年8月,洪某因一起疑难房屋纠纷,向帮山街道法院提起诉讼。一名居民与父亲的前贷款人因自建房屋的所有权发生纠纷。接下来债权人承认,住户的父亲曾用该房屋还清债务,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居民透露,房子是父亲赠予的,但没有及时办证。由于该居民的父亲去世,事实很难还原。双方发生冲突,多次报警。冲突持续升级,甚至波及d 他。他住在那里。当天调解气氛“热烈”,双方家属相谈甚欢,情绪十分激动。副院长程景文和法官助理李光辉花了一上午的时间聆听双方当事人的发言——讨论证据、解读协议、解释法律,并提醒他们判决可能存在的危险。在程景文看来,作为本土法院,及早调解介入,可以在矛盾发生前化解,避免诉讼。 “法官的行为是基于情感和法律,这样才能让双方都感到困惑,也让当事人更愿意倾听。” ”程静文笑道。杨杰法官表示,调解的初衷不仅仅是为了结案,而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准备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防止各方自行进入实施过程,甚至激化矛盾。他强调,“鸟鸟”调解室始终将调解理念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力求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化解纠纷,以当地文化符号为纽带,塑造“听乡音、信任法院”的司法形象,推动那些搞“不选”的“让步”走向“自愿和解”。它并不意味着“和平”,而是以法律为准则、以理性为纽带,在法治框架内达成最大共识,真正化解矛盾纠纷源头。“法院意见专业性较高,法院同志参与调解,实际上更好地达到了‘降火降温’的效果。”红山街道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案件当事人全文e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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